全球名企网立足企业资讯传播,解读企业政策,传递企业相关经济资讯,交流最新商业信息!为所有中国企业服务的专业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 >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来源:全球名企网作者:卢子班更新时间:2020-09-17 10:24:28阅读:

本篇文章4026字,读完约10分钟

毛寿龙

20多年前,我去过英国,在一家银行开了一个账户,还拿到了一张银行卡。我可以随时在自动取款机上取现金,我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也可以刷卡。同时,我也拿到了支票簿。当我付房租的时候,我在支票上写了一个数字,签了名,撕下来,付了钱。后来,我买了一台电视机,用支票付款。那时,中国似乎没有银行卡。至于支票,直到现在它们还没有作为个人支付工具普及开来。当然,现在中国有很多银行卡和信用卡,但是与国外相比,信用卡服务还处于相对初级的水平。信用卡可以透支和分期付款,但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没有保证,更不用说个人支票了。由于支付缺乏安全保障,网络金融的第三方服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中最发达的第三方支付担保服务以及由此产生的基于资金池的金融服务都是在这个空房间中发展起来的。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网络金融本身就是金融,金融的原始形式是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个人之间的正常借贷基本上发生在亲戚和朋友之间,或者由亲戚和朋友担保的人之间,这是由原始订单产生的信用的延伸。当然,欺诈可能在这里发生,例如,某人突然和你成为朋友一段时间,向你借了一笔钱,然后就消失了。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在互联网的时代线下也会发生,当然,这种事情也会发生在互联网上。作为一种秩序,尽管互联网得到了扩展,其经济价值仍然来自于“原始秩序”的信用。例如,国外的facebook是基于同学和朋友。微信在中国的价值现在来自“原始秩序”中的同学和朋友。京东和阿里巴巴通过各自在互联网上的网上交易,建立了持久的重复交易信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多种互联网金融服务。这些金融服务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同时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内容,特别是在支付、担保、金融管理、众筹和p2p小额信贷等领域。其发展的原因是互联网支付提供的风险控制服务能够产生利润,而利润的回报形式是可以用于金融服务的资金池。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其内生技术具有良好的风险分担和控制机制。如果网上第三方支付只有支付功能,与银行卡网上支付没有什么不同,但由于它在网上购物或网上交易中有担保功能,它会自动形成一个资金池,这时,它将开始具备银行的临时储蓄功能。如果资本流动是持续和稳定的,它与储蓄没有什么不同。此时,它为互联网上的其他金融服务提供了可能性。后者正是源于网络支付的担保功能。互联网贷款服务是信用开发和挖掘的大数据基础,也是通过传统互联网交易积累的原始信用而扩展的。因此,它本身就有一个信用积累和挖掘机制,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它在原有信用的基础上与互联网相连,形成一个扩展的互联网金融信用网络。如果p2p纯粹是互联网上的个人交易,那么互联网平台金融公司将通过提供项目推荐和投融资服务获得一定的服务费,平台不会形成任何资金池。如果网络平台公司需要在项目推荐的基础上向投资者提供相关担保,并监督融资方控制相关风险,此时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资金池。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在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支付、从相关基金池开始的金融服务、基于实物回报的众筹以及低风险的稳健金融产品的风险基本上可以通过现有的互联网技术来控制,因此无需担心大问题,更不用说金融危机了。然而,p2p的风险相对较大,当实体企业普遍低迷时,p2p的违约率会急剧上升,更不用说即使没有互联网金融,许多国家的小企业破产率也很高,有的国家甚至高达90%以上。中小企业风险大,这也是传统银行贷款业务不愿涉足的重要原因,不仅仅是贷款管理成本高的问题。正是因为小企业的高风险,p2p贷款的利率也很高,目前平均利率在20-25%左右。利率很高,这自然会导致巨大的风险。然而,与传统金融的隐性风险相比,互联网金融p2p服务的显性风险可以成为观察宏观经济稳定的一个窗口,因为其风险通过前台的违约还款实时反映在互联网上。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现在大家更关心的是网络金融产品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就是说,假设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的时候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此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退一赔三,如果涉及到《食品安全法》,也可以退一赔十。这个说法很好。由于在互联网上实施的保证原则基本上是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理由退货,因此实质上避免了货物是否真实的争议,在程序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的代价是支付退货的快递费用。有时,网络公司也提供退换货的保险服务,只要多付1元,就可以免费退换货。当然,互联网金融服务产品并不涉及实物返还,只要产品消费者可以在任何时间无任何理由地提取资金。如果网络金融产品的消费者可以随时提取资金,这就相当于在程序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当然,如果你想从物理上判断它是假冒还是劣质,你必须等待违约,但违约风险本身就是正常p2p网上借贷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此时很难判断其假冒伪劣商品。如果违约还款产品被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可以一退三还,这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企业违约表明企业已经经历了困难,三分之一的退款相当于要求其支付四倍的违约贷款。这不仅与实际的可执行性不一致,而且实际上只会使理财产品的价格更高。这显然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因此,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消费者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其他人认为政府严格监管p2p平台是一个庞氏骗局。这在网络金融时代很难判断,因为对庞氏骗局的判断往往是在平台破产后做出的。然而,在该平台破产之前,它被精心设计为一个庞氏骗局或一个非常有效的互联网产品营销模式,很难区分两者。事实上,当政府干预庞氏骗局的监管时,它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事先禁止一批,然后保护一批。那些被禁止的人不会有进一步的风险,但是那些受政府保护的人可能有可能通过恶意使用政府保护所造成的信用来制造“庞氏骗局”。当时,政府反而成为纵容或帮助该计划发生的一方。这样做,不仅不能放置风险,而且风险将被放大。显然,这种监督不仅无效,而且可能有害。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我们现在考虑的是互联网金融需要发展,但如果允许发展,显然风险太大,需要很好的监管,最好是全面覆盖。这种监督首先是社会监督。显然,互联网金融协会独立治理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在我看来,建立一个统一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尤其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准政府行政互联网金融协会不会在互联网风险管理和控制中发挥任何作用。目前,p2p业务的风险相对较高,估计在p2p领域建立一个独立治理的互联网p2p协会更有必要。互联网本身的社会监督需要多中心结构的支持,否则它将不会发挥任何作用。在这方面,社会治理资源的积累非常重要。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目前,社会资源积累不足,即使建立了各种协会,也很难指望它们有所作为。当然,每个人的目光都会聚焦在政府身上。似乎只有政府才能承担这项任务。但是政府的传统监督手段是什么呢?一是运用传统的金融监管手段,多种许可证管理、数量控制等。如果我们用这种方法来管理,风险确实会得到控制,但互联网金融也将像传统金融一样进行管理。这显然不是每个人都想看到的。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如果政府用行政手段来监管互联网金融,那么互联网金融就会像其他行政领域一样,但一旦出了问题,大家就会一起吃药,所有的政府力量就会全面出击,专项整治,停业整顿,学会清理,关闭一批,保留一批。事实上,这种网络金融监管不是风险控制,而是依靠政府的力量来消除网络金融。此时,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确实存在问题,需要及时清理。然而,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可能只是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会在一段时间后得到解决,但一旦他们停业整顿,整个问题就会出来。因为这种整改实际上是对一些还款困难的借款人主动违约的标志,而此时违约是受政府保护的。整改后,互联网金融可能需要重新开始,然后是一个无人关心的野蛮增长时期,然后是一个抱怨的时期,一根管子死了,它继续下去。显然,这种互联网金融不是每个人都想看到的。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政府不应该管理市场本身的风险。由于网络金融是一个市场,它必然有其固有的风险。有些产品风险低,有些产品风险高。这是市场固有的,市场本身可以有良好的自我监控。因此,政府应该做的是制定一些公共规则,而不是直接干预市场风险控制,否则市场风险将得不到控制,反而会被政府的强力控制进一步放大,使市场更加不稳定。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政府需要警惕的是互联网金融对宏观金融形势的风险扩张效应。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对货币供应量有多大的影响。根据传统的金融观点,如果政府发行50万亿元的基础货币,市场上可能有150万亿元的货币。现在网络金融已经发展起来了,它通过金融运作对货币供给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网络金融大规模违约,进而影响货币供给,很容易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金融不发达,金融市场也不发达,这往往与国家的监管机构有关,那么金融风险的控制就需要国家进行调整。然而,网络金融的优势在于它的开放性和平等性,它有多种深度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些互联网金融高度坚持经济的原有结构和扩张结构,市场本身具有很强的风险控制和价格控制能力。只要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这一势头,宏观金融形势将不仅会有简单的起伏,而且还要求政府紧急贷出大量资金或筹集大量资金。相反,由于互联网金融复杂结构的支撑,它具有更强的自我调节风险的能力,从而使宏观经济更加稳定,而不依赖于宏观工具,监管手段和控制手段非常有限,更不用说野蛮的行政整合手段。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逻辑是,许多风险控制技术都诞生于互联网技术本身,这些技术节约了市场监管资源,形成了利润。这些利润的出现支撑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造就了一个新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这进一步推动了传统金融改革的步伐。社会监督非常重要,因为它是内生的,但社会监督资本的增长需要时间,现在不能过度依赖。强调政府的监管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在网络金融领域使用原有的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手段并不容易,不断整改的行政整改会对网络金融造成太大的损害。因此,政府需要依靠,但不能依靠。政府应该控制自己的控制冲动,冷静对待各方面的过度预期,使互联网能够充分发挥其内生风险控制功能。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执行院长)

标题: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的逻辑

地址:http://www.iqulvyou.com/mqhy/16451.html

免责声明:全球名企网是集资讯和商务为一体的食品行业实用型资讯媒体,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全球名企网编辑将予以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