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广东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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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获悉,今年5月1日起,随着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联合开发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全面推广,全省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以开具电子(网络)发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行政与科技发展处处长陈表示,此次实施的电子网络发票与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电子发票不同。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仅适用于使用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广东省为例,仍有105万纳税人低于起征点,不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实施范围内,无法开具电子发票。”陈说,为了方便这部分纳税人,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依托电子税务局开发了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届时,全省纳税人将充分享受不出家门开具发票的便利。
记者了解到,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后,广东省已缴纳营业税的84万本地纳税人将成为缴纳增值税的全国纳税人,其中近20万纳税人目前使用的是地税版网上开票系统。对于这部分纳税人,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开发的电子(网络)开票系统延续了原营业税纳税人的开票习惯,保证了营改增的顺利过渡。
据介绍,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具有三个特点:整个发票流程网络化,关键环节无缝连接,打假发票。在该系统的帮助下,纳税人可以实现对所有发票业务流程的在线处理,如发票的收款、开票、核销、检验等,并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随时随地开具发票。同时,他们可以享受扫描二维码查看发票、参与发票抽奖等服务,从而实现整个发票业务流程的在线化、数据化和可移植性。
目前,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已经与主要的采集和管理系统无缝连接,为发票大数据应用的深化奠定了基础。“由于电子(网络)发票数据实时上传到税务机关和收票单位,可以有效遏制非法开票和发票欺诈,有利于国家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实现‘风险共治’。”陈学会了说。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胡金木表示,作为广东国税“网上加税”一期工程的“关键事件”,电子(网络)发票系统目前正处于密集攻击的最后阶段。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计划在3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工作,4月开始测试培训,5月1日全面实施。「这套系统将解决纳税人长期以来排队购票的问题,而税务局的职员亦忙于处理发票业务。与此同时,它将护送该省的全面试点改革的营地。”胡金木说。
标题:5月1日起广东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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