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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出马,能否保护原创之花?(深阅读·关注版权保护)

来源:全球名企网作者:卢子班更新时间:2020-09-18 20:42:27阅读:

本篇文章2381字,读完约6分钟

一段时间以来,传统媒体和原创作者都面临着这样的困境:微博、微信等运营商可以很容易地从互联网上复制、粘贴和发布,从而很容易侵犯原创作品。然而,如果原始创造者想要捍卫他的权利,他必须获得证据,提起诉讼,等等。这既昂贵又无效。因此,一方面,原创者感到“没有精力去管理”,另一方面,侵权者感到“反正没人管理”,这使得原创版权保护长期陷入“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困境。(相关报道可在2015年10月16日的本版《互联网随意转载:它是病态的,它是可治愈的》中找到。))然而,最近,许多习惯于享受“免费午餐”的微信公众账户运营商在编辑后台收到了一条“请求版权”的信息。一个新的版权保护现象:“权利保护骑士”在湖南长沙。微信公众账号的运营商邓宇一如既往地在后台登录发帖,却意外地收到一条信息:“您好,我是维权骑士,微信账号是XX。”我是版权保护骑士的官方指定权利传播者,是作者叶洛固周在智湖的版权保护代理人...您的公开号在× × × ×上发表的文章“×”未经授权被转载...”根据与原作者的约定,“维权骑士”向邓瑜提供了两种侵权赔偿方案:一是“按100元/千字标准赔偿”,二是“删除文字,将道歉声明单独推上第二天的头版”。在广东省深圳市,原作者邓瑜和智虎用户“叶洛谷周”转载的文章经常在网上发表原创文章。他的文章未经许可被多次转载,甚至没有署名:“被转载的私人信件不少于100封,要求他们签名或删除文章,但几乎没有收到任何答复。去年9月,《叶洛古船》成为《捍卫骑士》的第一批原创用户,曾因“我什么都不想发表”而失望。现在他在网上的主页上写道:“我已经委托辩护骑士为我的文章辩护。”这种“权利保护骑士”是版权保护领域的一种新现象:它专门利用网络代理来协调权利保护,调解和处理远在千里之外的原作者和转载者之间的版权纠纷。一种新的版权保护方式:在线协调版权保护“版权保护骑士”是由陈子荣组建的一个创业团队。陈子荣的网名是“陈莲”。去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被擅自转载和篡改的智虎用户“陈琴”发起了一场“请捍卫你的权利,所有收益归你所有”的网上拍卖。陈莲花了120元钱买了《陈琴》的两篇原创文章,向侵权者索赔近1000元,净赚7800元为什么不通过这种方式唤醒人们对原始版权保护的意识呢?受此启发,陈连拉带着五个朋友组成了“权利保护骑士”,现在有20多个核心成员和一群客服“骑士”。这群23岁的年轻人通过手工制作表格和搜索开发了一个实时监控网络系统。通过输入原始签名人的文章,他们可以快速且自动地找到新媒体,例如未经授权而重印的公共号码。”原创者自愿与我们签订合同,涵盖从侵权内容搜索和授权内容管理到版权保护沟通、补救和报告的整个过程。如果收到侵权赔偿,原创作者愿意与我们对半分。”陈莲介绍道。在过去的一年里,“权利保护骑士”已经为近1000名签约作者成功处理了超过50000起侵犯原创文章的案件。据陈莲统计,这些作者的原创文章被侵犯的次数多达10万次,其中一位作者最具原创性的文章被侵犯和转载近2万次。为了确保所维护的“原创性”是真正的原创性,“防御者骑士”设立了两个审核流程,由专人负责防止误判。在提交侵权材料之前,将与作者反复确认。然而,许多互联网上的公共运营商表示,他们不能相信这种判断和委托。陈莲表示,“维权骑士”向侵权人发出的通知是原创作者委托的调解过程道歉和赔偿不是强制性的话题,而是基于自愿的。如果侵权人不予理会,我们会提交侵权材料,并将其提交给侵权内容所携带的平台,如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审查和处理。“根据微信公众平台的规定,对于剽窃和其他侵权行为,文章第一次被删除,并警告说,第二次删除后,将面临从7天到永久标题的后果。陈莲希望打破目前互联网原有权利保护的“冰封”局面我们必须与平台、原创者和重印者合作,促进原创文本版权意识的觉醒。“专家意见:在擅自翻印警钟建立之初,《维权骑士》曾因“是否具有法律资格”、“赔偿账户为个人账户”、“赔偿不能开发票”等问题受到批评。一些网民也认为“维权骑士”在原作者的认定上仍然存在风险,不能完全信任。一些网民还建议,原作者、侵权方与“维权骑士”之间的法律关系、赔偿和处理环节应进一步理顺。邓瑜认为,“原作者有权获得赔偿,但必须完全、公正、合法地进行。”对于质疑,陈炼表示,“维权”是在法律框架下以署名作者的名义进行的,任何触及底线的行为都将坚决予以改变。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了解到,“维权骑士”是以杭州某网络技术公司为主体注册的,其业务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代理除外)”赔偿账户已改为公司账户。可以提供发票。"陈莲和他的团队也在关注网上的疑虑. "我们将继续改进。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袁表示,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网络转载著作权秩序的通知》,如果微信公众账号运营者未经作者授权转载其原创作品,即使注明了原创作者的姓名和来源,即使声称并非出于商业目的,也是侵权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就目前情况而言,“卫士骑士”维权手段较为温和,100元每千字的赔偿也在《国家稿酬办法》规定的每千字80-300元的范围内。”认为,“只要获得原作者的合法授权且授权属实,且‘维权骑士’的维权活动不超出作者授权的范围,就是符合法律的。””袁还提醒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最近的一次判决中认为,如果该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独家经营授权、发放许可证并对侵权人提起诉讼,就是未经授权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这是违法的,“‘维权骑士’需要在经营过程中识别和防范这一法律风险,并以委托人即原签名人的名义充当维权代理人”。目前,智虎、今日头条、简书等10多个网络平台已经与“维权骑士”合作我们不是想做“挑毛病”、“讨债”的生意,而是希望每个人在应用自己的原创作品时都能得到尊重和价值回报。”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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