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名企网立足企业资讯传播,解读企业政策,传递企业相关经济资讯,交流最新商业信息!为所有中国企业服务的专业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 > “最”宣传惹来大罚单 到底冤不冤?

“最”宣传惹来大罚单 到底冤不冤?

来源:全球名企网作者:卢子班更新时间:2020-09-10 08:28:04阅读:

本篇文章924字,读完约2分钟

照片由cfp提供

说到糖炒栗子,杭州方林甫炒货店是许多美食家的选择。年底时,对烤种子和坚果的需求很大。这应该是方老板做生意和心情好的好时机。最近,因为广告上的“最”字,他很不高兴,被罚款20万元。据记者调查,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据是新的《广告法》——白纸黑字,20万元已经是处罚的下限。(钱江晚报,1月14日)

“最”宣传惹来大罚单 到底冤不冤?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方是没有冤枉的。自2015年9月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在历史上对空进行了处罚,包括极端使用“most”等词,起拍价为20万元。这部法律的修订是基于打击虚假广告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执法部门依法办事,20万元已经是下限了。怎么了?

“最”宣传惹来大罚单 到底冤不冤?

炒货店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还是因为这样,才无暇去学习和了解新《广告法》,因为新《广告法》越来越严格,直到他接到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听证通知。商业使他“随风而逝”,他对新的法律法规缺乏敏感性,无意中失去了必要的保护和防范,似乎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惩罚。

“最”宣传惹来大罚单 到底冤不冤?

从管理的高度来看,“严法”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但是,从人们的认知习惯和新法的实施效果来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让尽可能多的个人和组织“了解法律,理解法律”,这显然离不开各级各部门各种形式的大力宣传。试想,如果方事先对新《广告法》略知一二,或者即使执法部门有人提醒他注意自己的不足之处,他为什么现在这么被动?

“最”宣传惹来大罚单 到底冤不冤?

方因滥用“最”字而受罚,这是给自己的一个教训,需要反思;这是对大多数操作人员的警告,应被视为警告;对于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来说,我们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及时改进薄弱环节,不仅要严格执法,还要让公众了解和理解法律。(丹妮)

“最”宣传惹来大罚单 到底冤不冤?

法律只不过是人类的感情。作为杭州方林府的一家炒货店,这是第一次用“最好的炒货”这个词非法做广告,也是第一次被查处。实质上,没有多少恶意的广告宣传,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危害和非法收入。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法的效力高于广告法),行政处罚应遵循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兼顾违法事实、违法情节、有害后果等)。),以及行政违规。非恶意和轻微的第一次处罚,如教育为主的法规和执法做法,可考虑给予警告教育的炒货店,或最终决定给予轻微处罚的基础上,初步决定罚款20万元。(余明辉)

标题:“最”宣传惹来大罚单 到底冤不冤?

地址:http://www.iqulvyou.com/mqhy/12289.html

免责声明:全球名企网是集资讯和商务为一体的食品行业实用型资讯媒体,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全球名企网编辑将予以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