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有序推进 确保改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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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税务机关出台了哪些高含金量的具体改革措施?取得了什么进展?如何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确保改革不“空转向”?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回答了上述问题。
深刻理解《纲要》的实质,推动多项措施的落实
问:计划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为推动计划的实施做了哪些前期工作?
答:方案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首次组织了学习,深刻理解了方案的意义、改革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步骤,并从组织和制度方面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改革的实施。
第一,成立领导小组,监督计划的实施。党组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全面负责,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秦丰为组长,辽宁、上海等五个综合试点地区的相关司局负责人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推动和监督各项改革任务在全过程中的落实。
二是充分动员和部署计划的实施。2015年1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电视会议,动员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纲要》,如何正确处理总局的统一要求,统一标准,调动基层积极性,鼓励探索创新。“统分”关系、总局组织的“条块”关系、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部分试点的“点面”关系、综合推广等。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再次对《规划》的实施进行了部署。
三是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改革任务分工。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研究和实施规划的意见》、《关于落实规划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开展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文件。该计划涉及的具体改革措施逐一分解,明确了完成改革任务的领导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四,建立和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除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监督实施领导小组方案》外,各省局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国税地税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推进。建立一个时间推进系统。每周、每月都要总结上周、上月的改革工作,安排好本周、本月的改革工作。建立文件会签制度。总局实施的文件,要经“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实施。建立全面的宣传体系。围绕重要的时间节点,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准确地发出声音,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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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计划”中“三个步骤”的实施
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推进《纲要》实施的总体安排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把《规划》的实施作为“第一实施工程、第一监管项目、第一考核任务”,与组织税收工作同等重要,注重改革、创新、实施。2016年的改革工作将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推出一系列措施。1月底之前,推出了一系列影响更大、针对性更强、让更多纳税人受益的改革措施。包括开展“春风便利税收运动”、实施“国税地税合作工作标准2.0版”、深化大型企业纳税服务和管理改革、建设国家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税务服务中心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近20个文件,上述改革措施正在稳步实施。
第二步是定义下一个剧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了顶层设计,在2月底前制定并发布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综合试点、特殊试点和非试点的内容和方式。对于“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问题,我们要优先考虑,充分发挥其支撑作用。
第三步是总结试点项目。从9月到10月,我们对今年的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评估,并根据2017年底前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的计划要求,确定了2017年全面实施改革的模式和计划。
先点击,然后有序前进
问:根据“方案”的要求,“先试点,后推面”,目前各试点项目进展如何?
答:方案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及时开展方案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辽宁、上海、江苏、河南、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北京、湖北、广东、四川、陕西、宁夏、深圳进行专项改革试点,以明确各试点地区的改革内容和试点要求。
一是明确综合改革试点的原则。根据《纲要》精神,总的原则是: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事项,如征管职责分工、组织结构调整、信息系统建设、重大业务改革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进行。此外,涉及服务纳税人的改革事项可以独立试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按照上述原则,大胆探索《纲要》涉及的各项改革问题,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是明确专项改革试点的内容。北京主要开展同城实施税务试点,完善国家12366纳税服务平台,对高风险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湖北省主要开展“前台一接待、后台分开处理、限时反馈”服务模式试点,税务所与政务服务中心相互组建。广东省主要开展电子税务局建设试点,基本实现网上纳税,深化和拓展“银税互动”活动,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四川省主要开展提升大型企业管理水平、加强跨地区大型企业税收管理、改革税务稽查等试点。陕西省主要在国税和地税联合入户检查、加强税务干部平时考核、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方面开展试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主要在合理简化纳税人纳税申报数量和在全区推行税务总局等方面开展试点。深圳主要在无纸税收、免填税单、深入参与国际税务合作、严厉打击国际偷税漏税、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战略等方面开展试点。
第三,加强引导,跟进,求实效。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部门在制定和发布具体改革措施文件时要参与研究,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跟踪效果,并进行总结和推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各试点单位要制定试点方案,提出试点的总体思路、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探索一批可以复制和推广的改革措施和经验。
便利税措施“作为第一枪”启动了改革
问:根据计划,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将采取哪些重要措施促进税收便利化?
答:根据《规划》提出的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下发了深化“春风便利纳税行动”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纳税人税收“难点”、“痛点”、“堵点”入手,推出10大类31项便利纳税措施,开启了改革的“第一枪”。具体改革措施包括:
首先,“二维码”扫描的引入使税收一目了然。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实行“二维码”一次性通知制度。纳税人只需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分类获取110税务业务的政策、法规、处理流程、所需资料等信息,使双方的信息更加对称,让纳税人更清楚地了解税务。
第二,扩大“银税互动”范围,帮助小微企业发展。按照相互认可、互惠互利、表扬与限制并重、共同努力的原则,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扩大“银税互动”的意见》,并与银监会和金融机构一起,扩大了“银税互动”的范围,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如受益企业将从目前的A级税收抵免企业扩大到下一年有向A级发展趋势的B级税收抵免企业和管理类出口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研究推出“税收抵免+外贸”等更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帮助进出口贸易和企业“走出去”;支持金融机构在综合网点安装自助税务终端,让纳税人在办理金融业务的同时也能办理涉税业务。
第三,构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综合咨询平台。在2013年开通12366服务热线北京税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2016年1月成立了12366上海国际税务服务中心,重点为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为“走出去”企业的外商投资提供税收政策专项服务、税务咨询服务和投资风险提示,为“引进”企业提供中英文咨询服务。在此基础上,全面完善和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使其成为一个能听、问、看、查、约、跑的“六能”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此外,税务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纳税申报人数,实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申报;对税收实行双向预约。纳税人通过移动平台和网络预约办税服务,税务机关主动预约纳税人实施高峰纳税;加快实施无纸化征税和免填账单;根据申请,为纳税人提供非即时性事项处理进展和服务投诉的网上查询,做到连续流、连续线、连续系列、渐进,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合作规范的2.0版已经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升级
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合作规范2.0版》与《计划》有什么关系?实施后将会给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带来哪些变化?
答: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标准2.0版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规划要求对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标准进行升级和完善后的版本。与以前的版本1.0相比,它在四个方面进行了升级:
首先,合作的内容更加系统化。合作项目从32个增加到44个,更加完整、系统,基本涵盖了当前和未来国家与地方税收需要合作的所有领域。
第二,合作方式更加多样化。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合作基础的巨大差异,针对每个合作项目总结了各种可以复制和推广的合作模式,各地区可以因地制宜选择最佳模式。
第三,合作过程更加规范。重组了合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两个执法主体完成合作事宜的工作步骤和合作节点,确保了国税与地税的有机衔接、有序顺畅合作。
第四,合作方式更加现代化。它逐项列出了每个合作项目的信息支持手段。对于那些需要金税三期工程支持,但目前功能不完善或不可用的,主办方已经编制了信息业务需求。
《合作规范》2.0版在96个改革项目中承担了全部12项与国家和地方税务合作相关的任务,增加了网上联合纳税服务、数字证书互认等12项合作项目,以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内加强国家和地方税务合作,促进人民纳税更上一层楼。具体表现如下:
——推进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解决税收“多头运行”问题。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采取联合办税服务、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合作办税等14项具体措施,推进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窗口受理、内部流通、限时办结、窗口送达”。从2016年1月1日起,我们将开展委托国税和地税代征税款的工作,使纳税人能够在同一个税务机关完成原本属于国税和地税的纳税业务,实现“一户两税”。
——推进执法适度一体化,进一步解决执法中的“多重侦查”问题。要求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采取联合确定检查对象、联合检查家庭执法、统一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18项具体措施,促进执法适度一体化,提高税收执法效率,使执法更加公平透明,有效解决执法中的“多重检查”问题。
——通过促进信息高度聚合,进一步解决数据“多报表”问题。要求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依托专用税务信息网络共享涉税信息,采取联合汇总财务报表、联合税务调查等五项具体措施,促进信息高度聚合,进一步夯实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合作的信息基础,有效解决数据“多报”问题。
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问:国家税务总局在实施《纲要》要求和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根据《规划》提出的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的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完善了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服务措施,推出了一系列促进跨区域协调发展的便利化改革措施,促进了企业和资源的合理流动。
一是支持京津冀协调发展。到2015年,北京、天津和河北的纳税人将实现统一,即建立一个基于互联网的统一纳税平台。在实现资格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交流等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加快京津冀范围内纳税人跨省(市)迁移的涉税事宜,打破区域税收征管壁垒,降低纳税人跨区域迁移成本。京津冀范围内的纳税人在迁入新的注册地之前,无需到原注册地进行纳税结算,仍享受原税收抵免资格和税收优惠。
第二,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在2015年推出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10项创新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信息交流、长江经济带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跨区域迁移等措施。对于在长江经济带内异地经营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不再要求纳税人在收到营业地税务机关通过互联网交换的信息后,上交《外出经营证明》,并进一步简化异地经营的税务管理程序,避免纳税人跑来跑去、前前后后。
唱响大企业服务与管理的“重头戏”
问:推进大型企业纳税服务和管理改革是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大型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税收的主要来源。推进大型企业纳税服务和管理改革是国家税务总局实施该计划的“一件大事”。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深化大型企业纳税服务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将大型企业纳税风险分析推进到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集中处理,推进大型企业纳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融合和信息高度聚合,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能力不平等等问题。 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中的服务不足和管理不当,提高了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为我国大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在优化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四大改革措施,旨在为纳税人提供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税法实施的统一性,有效解决涉税事项的复杂性与大企业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
——创新个性化纳税服务。借助手机应用、微信等。,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交流等服务,定期提示常见、行业及相关重大问题的税收风险,探索建立重大涉税问题报告制度。
——提供税收政策确定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指导省级税务局对大型企业在执行税收政策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业的政策解读;定期收集大型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探索建立复杂涉税事项优先裁决制度。
——完善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完善大型企业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测试指标体系,引导和推动大型企业完善税收风险内部控制体系;与大企业签订《税务合规合作协议》,引导和约束双方税务企业信守承诺,防范风险。
——完善纳税服务协调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与省级税务局建立税务企业高层对话机制,完善大型企业涉税事项处理机制;完善涉税事项协调会议机制,及时解决重大复杂涉税事项。
在转变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以现行税收组织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基础,提升大企业复杂事项的管理水平,合理调整职责,重组工作流程,组织分类分级应对,在全国税收体系中运行横向互动、纵向联动、全过程可控的大企业综合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在总局和省局层面全面分析税收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大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组建大型企业税务风险分析专业团队,配合省级税务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开展跨地区大型企业税务风险分析。成立大型企业税收风险分析专家委员会,提出明确统一的政策实施意见,形成税收风险分析报告。
——对风险任务实施统一推进和差异化应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推进大企业税务风险应对任务。省税务局风险控制办公室根据风险应对任务清单,根据风险等级将其推送到相应税务机关的风险应对主体,进行差异化风险应对。地方(市)税务局应根据要求开展风险应对,接受省级税务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部门的专业指导。
——加强风险应对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国家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司负责指导大型企业税务风险应对,分析评估风险应对结果,协调省际风险应对事宜。省级税务局大企业税务管理部负责处理和整理风险应对结果,形成个案和综合分析报告,提出风险分析和应对建议。
-深化风险应对结果的应用。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优化风险分析工具,更新税收风险特征数据库和大型企业基础信息库。针对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大型企业日常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针对税收风险管理中发现的税收法律和政策问题,提出了完善税收立法和调整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税收风险分析和应对的结果,提出了后期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针对大型企业的税收风险状况,提出税收风险防控建议,以指导大型企业完善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
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改革不会“空转向”
问:税收制度有很多点、很长的线和很宽的范围。要在整个体系中实施6个方面、31个类别、高要求的96项改革措施。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改革的实施?
答: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形成了以绩效管理为主线,以监督和重点工作推进为支撑,以涉税舆情发现问题为补充的闭环工作格局,将全年工作的不足之处纳入下一年度的绩效管理,分解任务,突出重点,弥补不足,持续改进,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开辟了“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方案》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不“空转向”。
首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将该计划的实施作为绩效管理的“第一考核任务”。今年1月20日发布的2016年绩效管理体系措施和指标体系,全面覆盖了今年需要启动或完成的96项改革任务。将所有改革任务量化为评价指标,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进行评价,适当提高评价得分和权重。省级税务局也把自身的改革任务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绩效管理。
二是开展深度监管和监督。国家税务总局将把《方案》的实施作为“一号监管项目”,根据改革任务、时间节点、完成时限和工作成果进行正常的监管和监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有效性。建立检查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追究责任。
三是继续实施推进重点工作制度。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推进重点工作会议制度。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将把实施该计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会前,将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暗访、问卷调查等调查,全方位、多角度检查问题,发现不足,会上研究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会后,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跟踪监督。
第四,加强舆论监督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通过舆情收集机制,动态把握改革进程、政策效果、地方落实情况和纳税人反应,及时发现新出现的问题和趋势,及时做出判断,推陈出新,推动税收管理服务不断完善,推动改革不走样、不打折。
标题:扎实有序推进 确保改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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