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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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规划[2016]115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刷和发行可再生能源
发电利用统计报表系统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地方独立电网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2号),加强能源形势的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我局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告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告制度》,见附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郭彤统计[2016]27号),现予以发布
“统计报表系统”是为能源行业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数据,及时完成各项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统计报告系统的月度报告以电子形式提交给国家能源局,年度报告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提交。统计报告系统可从国家能源局网站下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我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
联系邮箱:新能源思@126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利用统计报表系统
国家能源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标题: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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