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解决小额速调机制在京试点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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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与北京81家证券公司的327个业务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推进北京证券纠纷解决的工作备忘录》,启动了北京证券纠纷解决的小速度机制,进一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服务中心主任芮月华表示,中心将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机制,为今后更广泛地推广该机制奠定基础。
所谓小规模速度调整机制,是指对于简单的小规模纠纷,调解机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做出调解结果。如果投资者接受调解结果,争议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如果投资者不同意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对争议双方不具有约束力,投资者可以寻求其他救济。
在此次北京试点的小规模速度调整机制中,与投资者服务中心签署备忘录的证券经营机构明确承诺,在金额小于5000元的纠纷调解中,自愿接受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结果,并自觉履行。
投资者服务中心主席芮月华介绍,小规模速度调整机制是投资者服务中心在市场机构自律和自愿的基础上探索和发展的创新机制和措施,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这对突出专业调解的作用,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这种争端解决机制是必要的。北京证监局局长王建平表示,2015年北京证监局受理的投诉数量同比增长200%,表明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业务越来越具有创新性,投资者与机构之间的各种投诉和纠纷也越来越多。
在王建平看来,北京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运营模式有许多重要的意义。首先,它为解决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纠纷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官方平台。除了司法判决和仲裁裁决,它为投资者尽快获得民事赔偿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二是有利于减轻争议双方的诉讼负担,缩短争议解决周期,降低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本;三是形成了对监管部门行政救济的有益补充,减轻了监管部门处理投诉的压力;四是有利于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作为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机构,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一体两翼”投资者保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并提供中小投资者委托的调解和解服务。
据了解,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工作自去年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去年11月,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受理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移交证监会系统和委托法院,初步登记了全国1470起争议案件,争议金额1.25亿元。其中,正式受理案件200件,结案182件,结案175件,结案成功率达96%,成功结案的投资者赔偿金额达1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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