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部门:酒店以营改增为名涨价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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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国际酒店五一涨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表示,营改增后,酒店企业的税负水平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以“营改增”为名提价是不合理的。
“从营改增中扣除酒店业自身的涨价行为是不合理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接受采访时,对酒店进行了核算:酒店行业原来的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为6%,从价内税到价外税的转换相当于5.66%。从表面上看,税率略有提高,但与原来的营业税相比,它是不能扣除的。增值税上调后,酒店行业的水、电、气、物耗和租金可从税基中扣除。总体而言,酒店业整个行业的税收负担有所下降。
财政部税务管理司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品服务税司负责人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而不是在原营业税的基础上征收增值税。旅馆业征收营业税时,纳税人应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无论其经营规模如何,其全部收入(销售额),包括房费和服务费。营改增后,即使没有进项税抵扣,酒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但酒店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房地产购置和租赁、办公费用等除外。都可以得到输入扣除。改革营的设计充分考虑了酒店业的特点。一般来说,只要政策落到实处,酒店企业的税负水平就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确保所有行业的税收负担只减少,这不仅是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楼继伟说,劳改营的改革是中国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财税部门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执行,确保了这一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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