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土资源厅:“土地续期”属中央权限 地方无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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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20日,
最近,温州、深圳等城市引起了对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更新的广泛关注。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广东省乃至全国绝大多数的房屋离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有40年左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谈及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如何续期时表示,我省的相关事宜按照国家制定的政策执行。
据了解,根据2007年国家颁布的《物权法》第149条,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届满,将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不需要自动续期。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军祥表示,土地更新问题属于中央政府的政策权限,正等待中央政府制定政策。无论是温州还是深圳,当地都只是在尝试和试点。地方政府最多只有建议权,没有制定权。至于40年的商业用地,省国土资源厅提醒投资商铺要注意土地的寿命。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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