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非金融企业去杠杆需综合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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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召开中国负债率分析及对策简报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孙表示,非金融企业杠杆化的根本解决办法是加快供给方面的结构性改革,这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和综合政策。其中,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推进债券市场规范化发展,构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协调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促进居民部门参与企业杠杆降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司副司长孙表示,从金融结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股权融资规模远低于发达国家,非金融企业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导致非金融企业负债率较高。去杠杆化的根本解决方案在于加快供给方面的结构性改革,采取多种措施,制定综合政策。一是通过分权、国企改革、兼并重组等一系列供给侧结构改革措施,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淘汰低效生产者,促进资本向高效生产者转移,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企业偿债能力。二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推进债券市场规范化发展,构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协调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第三,继续深化利率和汇率监管改革,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资金配置效率。
关于降低企业杠杆率,孙说,从根本上讲,要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改革,建立长效机制;增量方面,要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特别是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在内的各种股权市场发展,提高股权融资比重。
中国银行国际市场交易商协会助理秘书长鲍向明(引用601988)表示,中国的杠杆水平和杠杆结构是不一样的。总体而言,政府部门和驻地部门的杠杆率相对较低,而企业部门的杠杆率相对较高。目前正在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作为居民参与降低企业部门杠杆率的途径之一。企业可以发行股票,进一步将所有权结构分散给员工、个人和管理层。将来,财务部门还可以做资产执行单、收入关联单等工作,将企业部门中将来可以形成稳定现金流的部分转移到常驻部门,从而实现转换。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科兵认为,总的来说,中国政府债务仍有一定的借款额度。政府的适当杠杆可以帮助企业去杠杆化,避免债务紧缩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随着全社会杠杆率的逐渐下降,政府的杠杆率也可以逐渐释放。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增加杠杆时要依法规范借贷,严禁各级政府非法借贷。
债转股三原则的确立
孙表示,债转股仍处于研究阶段,不涉及政策出台。研究的重点是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使其能够根据自身需要更方便地进行市场化债转股。
孙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市场化债转股对降低企业杠杆率、促进产能重组和优化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误解,对债转股的理解并不完全正确。作为一种特殊的债务重组方式,市场化的债转股一直存在,并且可以一直进行下去。此次提出的债转股与前一轮政策性债转股完全不同,目前正在完善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机制。根据国务院的安排,有关部门正在单独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组织了专题座谈会,确立了债转股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债转股的目标完全由银行和企业选择,交易公平,最后一轮由政府指定,以摆脱困境;第二,债权转让价格由市场主体独立定价。在最近一轮中,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账面价格接受了坏账,没有进行损失处理和贴现;第三,债转股的风险由个人承担。在最后一轮中,所有的损失都被财政弥补了。
“核心是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原则。如果政府不承担所有损失,就不会有“唐僧肉”,以免大家合谋得到一顿“免费午餐”。不同的市场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实现利益最大化。这是避免企业逃废债务、防范道德风险的根本途径。”孙强调,这次会有负面清单,这表明不值得信任的企业和僵尸企业不能进行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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