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管码再追踪:养天和撤诉 阿里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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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管码重追踪:田阳和阿里撤回诉讼高喊“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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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子监管码风波,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很多企业都有内部代码,还有条形码、产品批号、批文号等。可以追溯到。政府需要做的是监督,如果发现没有可追溯系统,可以严格处理。
我们的记者朱平从北京报道
与此同时,涉及多种利益模式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诉讼在2月23日突然出现转机。
2月23日上午,阿里健康与湖南阳天和药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天和)几乎同时发表声明。前者表示已经开始移交电子监管码,并说明了电子监管码的重要性。性及其在手术中的作用;而后者表示,它已决定不上诉,因为它打算起诉的所有问题都已解决。杨还表示,此后,任何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的行动都与推广电子监管码无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专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从现在开始,事件从头到尾都是有计划、有准备的,行政起诉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据了解,杨天河状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案的代理律师周泽受北京四家打假企业的委托,向国家质检总局提起诉讼,要求推广当时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最终结果是法院没有立案,但国家质检总局停止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取消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领导小组。
在业内人士看来,田阳和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达成了“和解”,但许多问题还没有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得到解决。北京医疗管理咨询中心主任石立臣认为,目前还不清楚未来哪家公司将接替阿里健康,但可以肯定的是,药品可追溯性仍是政府大力实施的重点;另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很多企业都有内部代码可以追溯源头,政府仍然可以在没有电子监管代码的情况下履行监管职能,如果有企业没有跟踪系统,可以严格执行。
田阳和阿里“大声疾呼”撤回诉讼
“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电子监管码问题的积极回应,我公司决定不上诉。可以说,我们公司试图通过诉讼解决的问题已经全部解决,不再需要继续诉讼,所以我们决定放弃上诉。”2月23日上午,田阳与李能董事长在《关于药品信息编码的声明》中说。
在上述声明中,李能还表示,“律师或其他代表本公司就推广电子监管码问题对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起诉讼的人所采取的任何行动与提高天数无关。”2月19日,杨摆出继续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诉的姿态。
田阳提出的六大矛盾和药品电子监管码事件直接关系到阿里健康。例如,田阳质疑阿里健康涉及制药业的多重身份,同时掌握行业信息,是否涉及破坏公平竞争原则;电子监管码的数据信息被外国企业掌握,是否涉及国家数据安全?此外,从目前的市场可以发现,阿里健康已被怀疑出售数据。
同时,阿里健康在2月23日上午发表声明,宣布将电子药品监管网络系统移交给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回应了在电子药品监管网络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诸多批评。阿里健康副总裁王佩瑜表示,他希望就已知情况与公众进行“明确沟通”,这是自阿里健康照顾好自己并起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来的首次全面回应。
在阿里健康同日发布的2000字微博中,阿里健康详细说明了接管监管代码的原因和运行状况。据了解,这源于“2013年乙肝疫苗导致新生儿死亡,震惊全国”。通过药品监管网络的数据调查,在三个小时内,4000万个问题疫苗的去向被迅速锁定,为减少问题疫苗的传播和挽救人民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王佩瑜坦言,21世纪阿里巴巴入股中信后,仍投入近1亿元对原有基于云计算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技术架构进行改造,并从网络、存储、服务器、缓存、分布式框架、消息分发、负载均衡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改造,以提高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系统处理性能、可扩展性和高可用性。2014年,药品电子监管网络通过了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估,进一步保障了国家产业信息安全稳定,药品电子监管网络技术突飞猛进。
中国南方一家连锁药店的总经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从规范的角度来看,实施电子监管代码没有错。监管部门可以监管药品的流通,而最大的作用就是打击“票通”,而药店的成本并不像外界所说的那么大。然而,阿里在制药行业涉及多重身份,同时掌握行业信息是整个行业的一大忌。
随后要解决的问题
在业界看来,无论官司是赢是输,药店都成功地吸引了社会的注意力。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国药监局召开座谈会,阿里病发,国内三大上市药店联合发文,百强药店附和。药品电子监管码引发的风波受到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抬高天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现在我宣布我不会上诉。事实上,我会接受当我看到它。”上述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到目前为止,参与电子监管码风波的几个方面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了电子监管码,阿里健康进行了电子监管码的交接,提出了撤诉。
然而,在一位未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看来,这与2008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事件完全一样。
据了解,2007年12月,当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及其他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特别规定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电器等9类69种产品在生产和销售前必须贴上电子监管码。这一举措遭到许多企业的反对。
2008年8月1日,北京市四家打假企业委托的律师周泽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确认国家质检总局促进电子监管网络运行、强制企业为产品分配代码、缴纳费用加入电子监管网络的行政行为违法。
最终,法院没有对国家质检总局提起诉讼,但此后,国家质检总局停止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并撤销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领导小组。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的律师也是田阳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案的律师。
目前,养天打官司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但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电子监管码的事情还没有结束。
例如,云南鸿翔唐艺昕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赵彪就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在电子监管码暂停期间,企业购买和投资的费用如何补偿?谁将承担费用?如果将来有新的规定和新的监理规范出台,需要重复施工,费用由谁来承担?未来选择负责任的第三方公司的标准是什么?
在业内人士看来,谁来接手阿里的健康是目前最严重的问题之一。据多家媒体报道,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将药品监管网络转移至“第三方应为专门从事it服务但不涉及医疗服务的企业”。史立臣认为这种可能性很高,因为中国有成千上万的企业可以做相关的数据处理,其中至少有100家企业具备相关资质。
业内人士,包括上述行业资深人士和华南连锁药店总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田阳之前提到的条形码、产品批号和批准文号能够真正鉴别和追踪药品的真伪。不同的是,这是对整批特定药物的可追溯性,而电子监管码可以追溯每种药物的来源。“现在很多企业都有内部代码,还有条形码、产品批号、批文号等。完全可以追溯到。政府需要做的是监督。如果发现没有严格的可追溯系统,可以这样做。”上述老兵说。
(编辑:李庆余,电邮:liqy@21j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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