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服务“一带一路” 促进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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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出发点,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创新方式,主动服务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和“走出去”纳税人,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快税收协定的谈判和签署
创造双赢的税收环境
2015年,随着AIIB的建立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税务总局推动了国家的对外开放战略,并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共同创造一个双赢的税收环境。
201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习近平主席和印尼总统佐科的见证下,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印尼税收协定议定书》和《谅解备忘录》。
2015年4月,在习近平主席和越南共产党阮富忠总书记的共同见证下,王军董事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越联合勘探北部湾油气资源税收问题协议》。
2015年5月,习近平主席访俄期间,王军董事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俄税收协定议定书》。
2015年10月,中国和罗马尼亚达成协议,在中欧和东欧16国总理苏州会议期间修订税务条约,这被宣布为一项重大外交成就。
“2015年,我们整理了与‘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签署的税收协定,选择了尚未与中国签署协定的国家进行重点谈判,并修订了与一些国家的现有协定。”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与柬埔寨、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印度、巴基斯坦和罗马尼亚谈判或修订了税务条约。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新签署的税收条约、议定书和谅解备忘录将使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利息预扣税负担减少约96亿元。
除了签订税收协定外,国家税务总局还积极处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相互协商案件,帮助中国企业解决海外涉税纠纷,减轻企业的海外税收负担。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与印度、印尼、塔吉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国家进行了相互协商,为中国企业减少了约2.7亿元的海外税收负担。
加强沟通与合作
帮助企业了解沿途国家的税收政策
国内企业在海外发展时,需要改变思维方式和投资理念,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大脑的变化”。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帮助企业了解一带一路地区的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税务机关应该做的“功课”。
在“走出去”过程中,许多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税收制度缺乏了解,无法合理判断和有效控制“走出去”的税收风险,希望得到税务机关的帮助。从税务机关自身来看,对境外税收信息的了解不足也是制约工作的一大瓶颈。
基于这些考虑,201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在以往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国“走出去”纳税人的主要投资目的地,共计95个国家和地区。目前,美国、蒙古和香港三个国家的投资税收指南已经编制完成,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发布,受到纳税人的欢迎。
同时,在开展国税信息化研究的过程中,各地也形成了良性发展格局。新疆国家税务局翻译出版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及其他金融应付款法》(税法),为“走出去”企业了解哈萨克斯坦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特别是新疆“走出去”企业提供了权威性的解释。各地也以全国税收信息研究为契机,重点培养对口国家和地区的税收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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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各国税收信息的研究离不开与相关国家的合作和密切联系。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国际合作,与商务部合作,在一些亚非国家举办了两次主题为"税收征管与服务"的税务培训课程,来自蒙、伊、埃等7个"一带一路"国家的28名税务官员参加了培训。培训有助于相关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也是中国“走出去”企业与这些国家税务机关沟通的桥梁。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务机关的互助合作,一方面维护了国家税收权益,另一方面帮助“走出去”企业防范税收风险,使“走出去”的步伐更加坚实。
优化纳税服务
让“走出去”的企业走得更稳更远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通知》,从“协商签订协议维护权益、改善服务促进发展、加强合作谋求共赢”三个方面制定出台了十项税收措施,并在政策支持下不断推进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为减轻银行业“走出去”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境内机构向中资银行海外分行支付利息和代扣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的外商投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经验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外商投资税收政策的建议。
在完善税收政策的同时,要加强税收政策引导,为“走出去”企业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了“一带一路”纳税服务专栏,并逐国发布了“一带一路”国家税收指南,提示了外商投资的税收风险,并出台了相关的国家税收政策。为“走出去”企业设立12366热线席位,并在12366税务咨询平台上设立专岗,解答“走出去”企业的政策咨询,回应服务需求。以12366上海(国际)税务服务中心建设为起点,积极与“一带一路”战略接轨,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收集、分析和反馈跨行业、跨地区、跨境的税务管理服务信息,更好地为“走出去”企业服务。
为使“走出去”企业享受家乡“春风”,在投资相对集中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中国驻外使领馆为“走出去”企业举办税收协定和外商投资税收政策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主办了一系列高水平、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税务服务“一带一路”在中国政府网和12366呼叫中心进行了两次在线访谈;举办“最新beps成果对“走出去”企业的影响研讨会”;积极部署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统一开展税收条约宣传周活动。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丰富多种形式的政策培训。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京举办了“一带一路”涉税服务公众讲堂。广东国家税务局、新疆国家税务局等知名税务会计师联合举办了以“境外承包工程税收政策”和“境外投资税收筹划”为主题的讲座和培训,从税务机关、中介机构和企业自身多角度探讨“走出去”企业面临的跨境税收问题,引导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税务咨询服务。
政策的实施不仅要注重引导性宣传,还要深入实际进行研究。为了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涉税需求,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下,地方税务机关实地走访了800多家“走出去”企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对企业进行了指导,如税收协定条款的错误适用、税收优惠的不合理享受等,帮助企业减轻了税负。
标题:税收服务“一带一路” 促进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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