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制化进程
本篇文章1786字,读完约4分钟
我们的记者张立民
最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资源司公开征求了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的意见,旨在指导和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相关工作。
改进顶层设计
治理企业污水是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污染控制效果并不突出。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第三方的介入是非常值得期待的。目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委托环境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付费或付费进行污染治理的一种新模式。
事实上,环境污染的第三方处理是一种专业化分工。与以往的排污企业通过更换自己的设备来净化污染相比,这不仅是一种社会治理的创新,而且更有利于监督和控制企业的污水排放。
因此,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201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和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将成为一种行业趋势。但是,从一些实践来看,第三方服务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领域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新模式,能够有效地发挥其重要作用,促进环境质量的提高。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傅学良教授表示,由于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竞争力不强;一些核心技术尚未完全掌握,一些关键设备是进口的。技术障碍已成为我国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未能形成市场化、清晰的排污价格和无序的低价竞争,严重影响了第三方污染控制模式的实施。
那么,合同(示范文本)在促进第三方处理环境污染方面将发挥什么作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环保产业研究员侯玉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合同(示范文本)是完善顶层设计的重要措施,采用合同形式限制甲乙双方在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可以使治理过程更加规范、清晰、合法。合同(示范文本)有助于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和法制化。
相关细节需要改进
据报道,在发达国家,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的比例约占45%,而我国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的比例较低,仍处于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合同(示范文本)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帮助。
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日,包括施工作业和委托作业两种方式。其中,建设和运营模式是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其中包含了许多内容。主要是甲方污水处理单位授权乙方环境服务公司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和管理甲方项目的配套环保项目。甲方应支付乙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经营环保设备所得的收入。
委托运营方式签订的合同协议是指甲方污水处理单位决定委托乙方环境服务公司完成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检修、运行和维护。合同价格为乙方运行、检修、运行和维护的年度合同费用,由甲方支付..
对于这两种模式,侯玉选认为建设运营合同内容较多,长度较长,一般遵循行业内技术设施的特许经营协议,而委托运营合同较短、较粗糙,有些东西没有包括在内。总的来说,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针对工业污染领域,涉及多个行业,细节需要改进。
业内专家表示,合同(示范文本)涉及很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热、给排水等。可以认为涉及的行业很多,在某些地方进行行业阐述,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示范意义和借鉴意义。
此外,业内有些人对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甲乙双方是否存在特许经营关系有疑问。它认为协议文本的内容是企业将运行中的污染控制工作移交给专业机构实施,这符合“让专业人员做专业的事情”的理念。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合同反映了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描述的特许经营概念不同。两个合同中提到的特许经营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商法范畴,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的特许经营则属于行政法范畴。
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许多改进,但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空.仍有改进侯玉选认为,首先,合同(示范文本)中特许经营的概念值得怀疑,公私伙伴关系和特许经营的定义不明确,应该明确;其次,合同(示范文本)涉及多个行业,但各行业的相关规定相对粗糙,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建议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深化细节,针对不同行业发布相应的指导文本;此外,环境污染第三方责任的划分、归责和追索仍需完善。
标题:细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制化进程
地址:http://www.iqulvyou.com/mqhy/15279.html
免责声明:全球名企网是集资讯和商务为一体的食品行业实用型资讯媒体,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全球名企网编辑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北京污水处理率已达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