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举措推进商品房去库存 一市一策促市场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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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山西孝义市宜家花园安置社区一角。自2012年起,全市开始实施压煤村搬迁工程,投资60多亿元,将8个乡镇84个村近5万人搬迁到城市。新华社记者闫妍照片
太原,2月17日,经济日报(记者刘存瑞)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6年,山西省将同时采取多项措施,采取七项政策来减少商品房库存,全省11个城市将因地制宜,努力增加商品房销售,减少库存总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山西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山西省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59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同时,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81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9%,其中商品房销售面积128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6%。总成交量创历史新高,房地产市场的去库存化压力进一步加大。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去库存化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五大任务之一。采取措施积极调控和引导企业适当降低房价是山西省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此,山西省出台了七项去库存政策:一是要扩大住房需求群体。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确保新落户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就业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为农民工在城市购房提供保障。其次,我们必须支持农民工在城市买房。研究制定住房补贴政策,鼓励上学、结婚、养老的农民工到市县购买住房,促进农民工等人员在就业场所购买商品房。第三,要加强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中的作用。第四,要拓宽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渠道。商品房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应通过货币化安置和政府回购商品房的方式,解决棚户区、城中村和旧城区旧房安置和农业转移人口租赁住房问题。原则上,不应建造新的安置房屋。第五,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在资质审批和信用评估方面,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优化重组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等方式增强实力。第六,积极发展跨境房地产。房地产存量过大的市县可以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修改城镇规划,将现有房屋开发为其他房地产。第七,要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降低房价。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遵循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房价。
专家指出,山西商品房销售面积不断增加,销售相对较低,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来促进商品房的去库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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