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加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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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是随着服务实体经济和提高金融效率而产生的。经过两年的快速发展,由于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金融市场变得更加高效、多元化和创新。然而,行业风险逐渐暴露,监管亟待完善。
在这方面,在第二届中国财富论坛上,许多嘉宾讨论了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思路。
事实上,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行业、学术界和监管者都认识到了它的价值。“这就是监管机构一开始对该行业非常宽容的原因。”中国金融四十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必须得到认真监管。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金融系主任宋敏强调,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有一个核心,那就是通过互联网分析大数据。“通过分析这些数据,提取有用的信息,并通过信息分析风险。更好的衡量和管理,产生信用。”他认为,在中国,传统的金融体系并没有完全覆盖所有人,导致许多有信用的中小财富主体无法获得金融服务。现在,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挖掘隐藏的有用信息为这些人提供对接服务,同时产生大量的数据帮助下一笔交易更好的完成。
关涛认为,目前网络金融市场存在三个问题。首先,在供应方面,金融服务没有跟上,提供的投资品种相对较少;其次,在需求方面,投资者风险意识不足;第三,二者直接挑战监管,监管需要平衡创新和风险。
然而,乐视控股高级副总裁兼乐视金融总裁王永利认为,金融本身存在操作风险,暴露某些风险是正常的。如果没有风险,就会有严重的金融抑制。在发现问题后,保持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的同步非常重要,监督应符合行业发展的规律。在这方面,宋敏还认为,必须有良性的监督和规范来监督,而不应该让坏钱赶走好钱。
“如果按照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可能会有点力不从心。”宋敏表示,监管部门应根据行业“大数据”的特点,跟踪大数据,实时监控资金流,政府也应依靠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此外,行业自律也非常重要。“目前,互联网监管还不够,信息应该公开。同时,行业自律和监管需要一些新的技术手段。”
除此之外,管涛建议,要及时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鼓励机构投资者为居民提供金融服务。“当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互联网金融业仍在发展,是一个新生事物,按照以前的方法来管理它肯定是不合适的。然而,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监督也是学习。可能有必要支付一些“增长成本”。我们不需要识别业务模式,以便监管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防止业务风险。”
标题:需加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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