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应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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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金融论坛?互联网金融分论坛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建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名称应与其投资属性和法律关系相一致,应建立包括p2p点对点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制度和点对点借贷中的投资者适宜性制度,打破刚性赎回的不合理预期。
据了解,本次会议的主题是“p2p点对点借贷风险防范”,来自政府部门、互联网金融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20多位专家、学者和行业高管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姚玉栋主持。
坚持风险底线
与会专家表示,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信用风险逐渐积累,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监管措施,坚守风险底线。关于如何防范p2p点对点借贷风险,论坛与会者达成了五点共识。
首先,明确要求包括p2p点对点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名称应与其投资属性和法律关系相一致,一般不应使用“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等产品名称误导和混淆普通投资者;二是建立包括p2p点对点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系统,形成全国统一、简洁、规范、便于查询和追踪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代码;三是建立p2p对等借贷投资者适宜性体系,建议设立基本投资门槛(如个人金融资产超过10万元,p2p对等借贷总投资不得超过金融资产的30%)。四是探索建立p2p点对点借贷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提高p2p点对点借贷产品的流动性,进一步分散投资风险;第五,加强投资者教育,明确“谁投资,谁付费”的原则,打破刚性赎回的不合理预期。
私人融资首先打破了预期
据业内人士分析,明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名称和投资属性,建立注册制度,有利于治理行业混乱。然而,设立投资门槛的可行性似乎并不容易实现。同时,在同业拆借一级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推出二级市场交易机制的时机不宜过早。在互联网金融中,突破汇率一直是人们所期待的,因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涉及的资产非常庞大,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尚未完全完成、没有银行破产先例的情况下,不太可能突破汇率。民间金融可以率先尝试,但在允许民间机构中断交易之前,必须履行民间机构的合规性,否则一些非法机构将在不支付的幌子下让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
根据穆迪的研究报告,网上贷款平台的增长势头主要来自于其能够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比相同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更高的收入,同时为中小企业、个人及其他难以获得正规银行贷款的关联方提供信贷支持。然而,目前网上贷款规模较小(约占影子银行总资产的1%),p2p网络贷款不会构成系统性风险。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快速增长和薄弱的风险管理,违约率更高。
根据网上贷款主页的数据,2016年1月,p2p网上贷款行业的总营业额为1303.94亿元,比2015年12月下降了2.51%。2015年全年累计营业额达到9823.04亿元,历史累计营业额超过万亿元大关。截至2016年1月底,历史累计完成营业额14956.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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