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范厝等1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本篇文章377字,读完约1分钟
国能综安[2016]224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同意包括范厝在内的14个席位
水电站大坝安全登记批复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樊国等14个水电站大坝安全登记检查意见的报告》(巴建安建[2016]39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如下:
1.同意云南省阿莫河三江口和贵州省白石市两个水电站大坝安全初步登记,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2.同意四川龙凤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等级为乙级;
3.同意对范厝、碣面、福建、龙首一、小霞、大峡、乌金峡、华牧大桥、云南罗思湾、江口、重庆、湖北松树岭等10个一级水电站进行大坝安全置换登记;
4.同意注册广西茅野水电站大坝安全置换,注册等级为乙级..
请继续做好上述水电站的大坝安全登记和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派出机构督促各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根据检查意见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管理局综合司
2016年4月6日
标题: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范厝等1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地址:http://www.iqulvyou.com/mqhy/15599.html
免责声明:全球名企网是集资讯和商务为一体的食品行业实用型资讯媒体,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全球名企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