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被证监会处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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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亚太产业(000691,谷坝)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发出的《调查通知书》。海南证监局因涉嫌非法信息披露,决定对该公司展开调查。2015年11月19日,公司提前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通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关联方实施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今年2月2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表示,已立案调查并审理了亚太产业非法信息披露案件,并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目前,此案的调查和审理已经结束。经查明,亚太工业公司有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持有亚太实业投资公司48%股份的企业济南鼓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鼓山”)对质量索赔处理不当,导致2012年净利润虚假下降535.51万元,2013年净利润虚假上升535.51万元,进而导致净利润虚假下降257.200000000006
第二,2013年,亚太实业没有计提对其在济南固墅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导致2013年净利润虚增237.79万元。
三是亚太产业子公司兰州同创叶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叶嘉”)未能按照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其收入,导致亚太产业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的经营收入分别出现虚高。它们分别占其当前营业收入的100%、100%、21.78%和59.53%。同时,2013年营业收入为974.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3.31%。
中国证监会指出,上述亚太行业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构成《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公司实施六项处罚:
首先,对亚太产业进行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第二,龚被警告,罚款30万元。第三,张芳霞、陈刚、王金玉、马世虎分别被警告、罚款10万元。第四,安双荣、、、李、刘世成、贾红林、分别被警告、罚款5万元。第五,梁德根、、尹、、郑分别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第六,对冯建辉、常艳、李树荣、李征、王长征、兰秀珍进行警告。
关于上述离职措施,亚太产业表示,中国证监会尚未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违法信息披露或欺诈发行行为,公司股份不会因《行政处罚决定》中的处罚决定而被暂停或终止。亚太工业称,公司决定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公司和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所有投资者真诚道歉。
标题:亚太实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被证监会处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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