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进境物品数“超标”需暂存 海关:不等于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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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6月1日(中青)海关总署3月份发布的《关于暂不放行旅客行李物品的公告》今天开始正式实施,该公告规定,携带从国外获得的自用进口物品的旅客,如果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放行,物品将暂不放行。与现行规定相比,入境居民5000元境外免税限额没有变化。然而,对于自用合理数量的定义,仍然没有具体的规定。此外,如果单个项目携带过多,即使在免税限额内也可能无法放行。
五箱暂不放行自用,合理数量仍无具体规定
上述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公众账户“海关放行”收到了许多网友的提问:“哪些行李物品将由海关临时保管?”“临时仓库”被“扣留”了吗?
为此,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该办法仅适用于携带行李的进出境旅客,不适用于通过邮件或特快专递渠道进出境的物品。
海关暂时不放行货物有五种情况:旅客不能当场支付进口货物的税款;进出境物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报关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但尚未办理的;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和内容有疑问,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识别、鉴定和核实的;其他不按规定暂时放行的行李物品。上述暂禁物品不包括海关依法应当扣留的物品。
其中,“自用合理数量”的表述相当模糊。记者咨询了海关总署海关热线12360,了解到“自用合理数量”的概念没有具体的数量规定。
海关工作人员表示,以单只鞋类为例,不会影响个人正常入境,但如果行李箱中有五六双鞋类,他们可能被怀疑从事商业用途,不会被放行。
海外购物的免税额没有变化。限制中有太多项目或没有发布
此外,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对居民旅客携带入境货物规定了5000元的免税额度,旅客在进入国内口岸的免税商店还可享受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度。”
从这个角度来看,新政与以前的规定没有太大变化,对进口物品的携带也没有更严格的限制。
该工作人员还提醒入境旅客,旅客享受的5000元境外免税是指在境外购买的货物总额,即在境外免税商店购买的货物价值也包括在内,超出部分由海关征税,不可分割的单项全额征税。
此外,12360海关热线工作人员说,如果有太多的单一项目,他们可能不会被释放,无论他们是否超过免税限额。
“暂时释放”并不意味着“海关拘留”
此外,许多网民也将“临时存储”理解为“拘留”,但实际上这两种操作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开信息,“暂时拒绝放行”并不意味着“被海关扣留”。据悉,如果暂时未放行的行李物品被暂时存放,海关应向旅客发放“临时凭证”;但不包括海关依法应移交缉私部门的涉案物品,应由旅游检查点出具“扣留凭证”。
那么,如何处理“临时存储”的物品呢?海关总署表示,有三种处置情况:第一种是办理海关手续,然后收回;二是办理退货手续或交由相关专业机构办理;第三,放弃(海关按规定办理)。
根据海关规定,旅客应承担办理立即返回和移交手续的费用。遇到的包括易燃和易爆;有毒。新鲜、易腐和无效等。,不适合长期储存;在其他四种情况下,不能存放或不应存放的,海关可要求旅客当场办理退货手续,或交由相关专业机构处理。
临时储存期为三个月。“取款”需要凭证+出入境单据
应该注意的是,乘客暂时存放的物品不能无限期保存。
根据海关规定,暂时不放行的货物,旅客应在临时存放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海关应当依法办理。经有关主管部门鉴定、鉴定和验证所需的时间不包括在临时存放时间内。
公告中指出,暂时未放行的行李物品暂时存放的,海关应向旅客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未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时存放凭证》,旅客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领取临时存储物品时,如果是旅客本人,应向海关提交原始凭证,并出示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旅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退运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原始凭证、旅客本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旅客有效出入境证件复印件,并向海关出示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提示]哪些物品禁止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禁物品清单:
1、各种武器、模拟武器、弹药和爆炸物;
2.伪造货币和伪造证券;
3.印刷品、电影、照片、唱片、电影、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媒体以及其他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有害的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及其他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6.带有危险病菌、害虫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对人畜健康有害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来自疫区,可传播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入境物品清单:
1、无线电收发机、通信保密机;
2.烟草和酒精;
3.濒危和珍贵的动植物(包括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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