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债转股对国企和银行将是双重利好
本篇文章1407字,读完约4分钟
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8日
《经济参考报》4月8日头版发表评论指出,债转股无疑是当前结构调整的必要政策手段,但在具体操作中也需要一系列顶层设计支持。作为债转股的主体,商业银行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相关业务。
文章强调,如果操作顺利,债转股对国有企业和银行都有好处。从长远来看,债转股可能会给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和业务创新带来新的方向。
原文如下:
债转股:检验商业银行的双刃剑
最近,债转股的消息层出不穷,学术界和市场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笔者认为,债转股无疑是当前结构调整的必要政策手段,但在具体操作中也需要一系列顶层设计的支持。作为债转股的主体,商业银行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相关业务。如果操作顺利,债转股将对国有企业和银行都有利。
首先,债转股显然会消耗银行资本。尽管《商业银行法》第42条允许银行被动持股,但它规定了两年的惩罚期。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商业银行在法定期限内被动持有的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400%。两年后,股票的风险权重升至1250%。虽然100%的完全积累的不良资产需要与相应的二级资本进行抵消,这消耗了大量的资本,但债转股中400%和1250%的风险权重相比没有任何优势,这对银行的资本要求提出了挑战。
其次,银行必须选择边际不良资产进行债转股。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企业相关的债务资产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健康的企业资产,即企业可以通过经营收入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第二类是停滞不前的不良企业资产,或反映企业资不抵债,资产有限,濒临破产;第三类介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之间。尽管企业运营正常,但它严重依赖外部流动性,可以被定义为边际不良资产。具有一定经营能力但经营效率受历史债务负担影响较大的企业是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受益者。债转股企业的资格需要非常谨慎地确定,以防止僵尸企业的风险传导到银行系统,潜在的利益传导出去。
第三,现有商业银行需要提高产业整合能力,推动债转股,使银行真正受益。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中,大多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债转股的债权人和积极参与者,都有权评估公司债券能否转换为股权,以及如何通过一系列专业安排将其转换为股权。企业选择债转股,这意味着它不得不接受严厉甚至痛苦的重组计划。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风险管理,而不是产业整合。现有的贷后管理系统以风险监控为主要目标,需要适合整合企业资源、提升股权价值的管理体系和经验。从这个角度来看,大力发挥投资银行在商业银行中的作用,将专业银行转变为分业经营的多功能银行,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最后,识别和控制债转股过程中的风险本质非常重要。对几家证券公司的案例研究表明,债转股虽然可以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利润,但并不改变银行的真实资产质量,同时会相对增加银行的资本消耗。此外,债转股后,虽然企业有起死回生的可能,银行也有换股高回报的可能,但也面临着企业最终破产清算的可能,债转股会让银行以后再付款。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后者的可能性甚至大于前者。因此,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对债转股的态度趋于谨慎,债转股的驱动力是否强大还有待观察。
市场对债转股利好消息的积极反应,反映出市场对既能解决坏账银行,又能减少企业债务困境的解决方案的密切关注。然而,就债转股的细节和操作方法而言,对商业银行的资质要求和挑战更多。从长远来看,债转股可能会给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和业务创新带来新的方向。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经济参考报:债转股对国企和银行将是双重利好
地址:http://www.iqulvyou.com/mqhy/10916.html
免责声明:全球名企网是集资讯和商务为一体的食品行业实用型资讯媒体,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全球名企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