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持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 深化监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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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检查执法体系围绕“着力监管转型、提高监管效率”的年度中心目标,立足市场改革发展大局,动态调整重点打击点,快速查处各类大案要案。《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截至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共公开查处767家机构和个人,同比增长逾一倍,涉及的罚款和处罚金额达到54亿元,相当于前10年罚款和处罚总额的1.5倍。//
业内人士认为,2015年,中国证监会检查执法系统案件数量、效率和处罚力度均有较大提高,同时“全覆盖”基本实现;从实践来看,空之前执法效果明显,“深化监管转型”和“提高执法效率”已经成为中国证监会依法治市的两个关键词。
据有关人士透露,随着2016年监管转型的不断推进,特别是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出台,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的配套措施将及时跟进。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提高检查和执法能力,始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增加违法违规成本,保驾护航。
执法高压持续提高效率
2015年,中国证监会围绕检查执法的基本职责和核心工作,以监管转型为导向,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2015证券监管法律网”为抓手,以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高频率、高强度地继续分批打击典型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会和市场效果
2015年,检查执法部门查处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执法压力持续加大。去年12个月,中国证监会系统共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732条,比上年大幅增加。共立案345件,同比增长68%;新增涉外案件139起,同比增长28%;共立案334起,同比增长54%。共对288名疑似当事人采取了出境限制措施。涉案冻结资金37.51亿元,为历年最高。55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报告了50多条犯罪线索。移交处罚案件273件,对767个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提前告知,同比增长100%以上。罚款金额超过54亿元,是前10年罚款总额的1.5倍。
如果说罚款和没收的明显增加显示了威慑效果,那么办案周期的急剧缩短则显示了效率的提高。以结案为例,平均处理时间不到100天,比2014年同期缩短32%。特别是在第七批“证券监管法律网”中,针对股票市场异常波动期间操纵市场的案件,实现了“同月部署、同月完成、部分案件同月移送处罚”的效果,平均办案周期不到一个月,对于办案人员相对匮乏的检查执法力量来说是罕见的。
出现了新病例,实现了全面覆盖
从已公布的相关案例来看,它涉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个板块,包括证券市场案例和期货市场案例。本案涉嫌违法行为范围广泛,包括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信息欺诈、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既有证券期货基金运营机构违反业务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也有中介机构违反勤勉义务的违法行为;既有传统的典型证券期货欺诈,也有利用市场业务创新的新的违法行为。
据有关人士透露,从传统案件类型来看,2015年1月至12月,中国证监会继续对内幕交易和未披露信息的交易保持较高压力,共立案调查85起,超比例持股53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践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执法理念,不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61起,占18%,同比增长53%。针对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和惩治市场操纵案件,共立案侦查71起。案件数量在过去三年达到新高,占21%,同比增长373%,其中新的操纵案件,如信息操纵,滥用程序交易操纵和滥用融资融券操纵是重点。查处24起非法证券业务和非法咨询案件,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中国证监会首次将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证券公司在新三板非法开户、私募基金违法违规等案件纳入执法视野,积极发挥个案辐射效应,规范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规范新三板市场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取得了“点到面”的攻击效果。
从单个主体来看,除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与机构相关的员工外,少数社会个人和散户投机者也参与了此案,其中不乏知名且有影响力的“牛三”和“私募明星”。
相关专家指出,从2015年的实践来看,任何违反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破坏市场“三公”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都已成为中国证监会依法严厉打击的对象。通过实现严打“全覆盖”,相关部门积极拓宽案件类型,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零容忍”解读,形成了日益广泛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深化监管转型,提高执法效率
据知情人士透露,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案件持续快速增长与执法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新案件出现、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逐渐凸显。在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高发的“三阶段重叠”的特定阶段,监管转型的关键时期和完善体制机制的关键时期,为有效推进监管转型,有效提高执法效率,中国证监会在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创新了工作思路和计划。2015年4月,发起“证券监管法律网专项行动”,在线索发现上主动出击,深入挖掘市场危害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线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各方合力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突破批次案件,在调查鉴定过程中把握违法违规性质,统一鉴定标准,推动各批次案件快速公开处理,体现了新的市场条件下“以打击为主、以速度行动、以结果带案件、以威慑执法”的检查执法新特点。
据相关分析,新办法实际上反映了中国证监会检查执法思路在许多方面的变化。首先,从打击“案件”到重点遏制“群体性案件”;第二,从“被动等待”到及时主动的干预;第三,检查执法已从个别作战模式转变为联合多部门协同执法;第四,从封闭的内部执法到市场互动的公开执法。
从270天的实践来看,“2015证券监管法律网”开创了案件快速查处、移送、分批发布的检查执法新格局,对不法分子形成了持续有力的冲击,为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系统性案例,成为稳定、修复和建设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据有关资料显示,8批120件案件中(占全年立案数的35%),截至1月15日,已审结102件,移送公安机关12件,移送处罚审判71件,同时移送公安审判5件,审结率85%,案件审结率近90%。在立案案件平均调查周期(从立案到移送处罚)减少到86天的基础上,“证监会”案件平均调查周期为64天。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我们认真加强执法宣传工作,向市场传递了严格执法的强烈信号,在批次案件线索核查、部署、进入、突破和转移的每个节点,十多次发布类似案件进展动态信息,划清违法性红线,传递明确信号,迅速创造势头。案件受到处罚后,得到公开处理,数十起案件被集中释放,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量,加强了有效遏制,及时回应了各方关切。
总的来说,检查执法已成为中国证监会依法治理市场最直观、最有力的保障,是增强监管市场威慑力和公信力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坚实、最稳定的后盾,是推进和巩固资本市场基本制度的最有力推动者。据证监会相关人士透露,随着2016年监管转型的不断推进,特别是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出台,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的配套措施将及时跟进。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提高检查执法能力,始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坚决履行“两个维护、一个促进”职能,保驾护航,切实保障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王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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