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名企网立足企业资讯传播,解读企业政策,传递企业相关经济资讯,交流最新商业信息!为所有中国企业服务的专业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 > 吴晓灵:三原因导致“僵尸企业”存续

吴晓灵:三原因导致“僵尸企业”存续

来源:全球名企网作者:卢子班更新时间:2020-09-17 05:12:27阅读:

本篇文章1158字,读完约3分钟

为什么“僵尸企业”仍然存在?如何应对“僵尸企业”?5月29日,在“2016金融街(报价000402,购买)论坛”上,NPC财经委员会副主席吴晓灵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她认为,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创新发展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措施,而简政放权、淘汰“僵尸企业”的商业化改革是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的政策措施。要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些措施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并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吴晓灵直言,“僵尸企业”未能清理市场是中国经济转型的一大障碍。“产品缺乏竞争力、财务不可持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无法有序实现市场退出,这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会扭曲信贷定价体系,积累金融风险。”

谈到为什么“僵尸企业”依然存在,吴晓灵认为是由三个原因造成的:一是不恰当的绩效考核和维持稳定的成长压力促使政府从资金上尽力维持“僵尸企业”的生存;第二,不恰当的绩效评估和问责使银行不断让一些“僵尸企业”依赖输血;第三,当前企业破产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各项政策措施不配套,使得政府、企业、银行和法院害怕清理市场“僵尸企业”,很少关心企业依法破产或重组。

吴晓灵:三原因导致“僵尸企业”存续

同时,吴晓灵表示,社会各界应提高认识,加强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她认为,实施破产法对企业进行依法重组或清算,是企业优胜劣汰、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对企业家失败的容忍度、鼓励企业家勇于尝试、勇于创新的保证。“任何企业一旦开始经营,都不可能总是正确的,这是一个反复试验的过程。如果我们给企业一个试错的过程,我们就能以这样的宽容鼓励企业的创新”。

吴晓灵:三原因导致“僵尸企业”存续

同时,她表示,应完善破产法律制度的各项配套措施,促进市场依法清算。我们应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根据商业化原则判断企业是否具有生存能力;积极引入预重组制度,规范政府协调机制,赋予预重组一定的法律效力;建议在巡回法院或一些省市高级法院设立破产和金融法院,专门审理破产和金融案件;完善破产法,将企业破产法改为破产法,增加重整前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和事业单位破产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和政策,包括完善破产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吴晓灵:三原因导致“僵尸企业”存续

在加快处置市场不良资产方面,吴晓灵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作用,构建多元化的不良资产交易市场,整合资产、债权人、债务人、处置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各种资源;第二,吸引金融机构、私人资本和外国投资者等各种投资实体投资不良资产市场,改善市场活动;第三,以市场为导向,对有价值的企业实施债转股,防止“免费午餐”的出现,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对于明显缺乏救助价值和市场前景的“僵尸企业”,应直接进入破产程序,加快市场清理;第四,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拓宽处置不良资产的融资渠道;第五,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不良资产;第六,在困难企业重组中引入专业重组机构,提高重组成功率,实现企业再生。

标题:吴晓灵:三原因导致“僵尸企业”存续

地址:http://www.iqulvyou.com/mqhy/16295.html

免责声明:全球名企网是集资讯和商务为一体的食品行业实用型资讯媒体,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全球名企网编辑将予以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