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投资张炬:P2P监管必须先行立法,建立检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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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关于网上贷款行业(P2P)监管规定进入门槛的消息再次激起了该行业的敏感神经。星空传媒首席执行官张炬告诉记者,他尚未收到监管机构的相关信息。关于监管政策,他认为P2P创新模式复杂多样,很难用一个标准来衡量,但该平台的业务数据报告必须经过测试。 确立网上借阅平台的法律地位 1996年8月1日生效的《贷款通则》在2012年修订后,仍不适应许多地方的客观经济发展,缺乏相应的规定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应尽快对其进行修订,以明确民间借贷在中国的法律地位。事实上,贷款的一般原则是关于中国贷款事务的全面控制和监管。它们主要侧重于规范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法律法规。此外,应制定专门针对私人贷款的法律法规。例如,《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为国家民间贷款立法提供了新的样本。在此基础上,国家统一的民间借贷法《贷款人条例》应加紧实施。建议在条例中确定对等贷款的法律地位,并明确对等贷款机构的性质。 “最好的办法是拿出监管P2P点对点贷款的详细规则。您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方法,指定P2P行业的准入条件,包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员工的资格、技术支持条件和风控支持条件。现有的P2P公司可以归档,P2P公司许可证可以统一发放。张炬表示,该细则还应明确P2P点对点贷款公司的本质属性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区分P2P公司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明确监管主体,明确其业务范围,明确禁止线下高利贷、洗钱等违法行为。 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 张炬认为,中国的P2P对等贷款监管应首先采取分工合作、多个部门联合监管的模式,由央行地方分行批准建立网上贷款平台。银监局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平台的公司治理、业务范围、风险控制和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登记和审查其是否具有合法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公安局互联网监控小组负责审查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公安局负责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P2P点对点借贷平台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欺诈等犯罪行为。 “当多部门监管发展到相对成熟阶段时,将逐步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担保、债券转让、信托、理财等不同业务形式采取不同的相应监管措施,并对每项业务进行细化监管。”张炬分析称,此外,他还指出,监管层还应建立完善的点对点贷款统计监控指标体系。P2P网上贷款平台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业务数据报告,内容应包括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分布、还款方式、违约情况等。,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有人建议,“P2P点对点借贷交易数据应该包括在金融统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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