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托·白一回应打击非法集资特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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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北京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通知》,宣布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打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网上贷款、代客理财等行业。截至今年2月底,共举报非法集资案件187起,涉及集资者27.5万人,涉案金额351.8亿元。在P2P领域,截至2015年1月,北京共有18个P2P网上贷款问题平台,包括经营困难、欺诈、逃跑等现象,给人民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为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建设中国最佳法治区,市政府批准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公安部经济调查局副局长张敬礼表示:据不完全统计,公安机关迄今已对约70个P2P平台进行了调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 根据《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第四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不明社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证明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吸收社会上不明对象的资金,但性质与吸收公众存款相同的活动。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任何通过不正当渠道向公众或集体集资的行为都是本罪的本质。 据了解,在非法集资案件中,P2P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根据OFFICE的数据,2014年P2P点对点借贷平台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参与集资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其特点是,其中一些是以P2P名义进行的欺诈性筹资活动,而另一些则是从传统的私人借贷和集资演变而来的。他们主要打着P2P业务的幌子从事线下基金中介业务。他们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和集资业务,很容易触及非法集资的底线。2013年11月,各国央行首次为P2P业务划出了几条无法逾越的红线。其中,明显不允许集资搞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这一非法集资活动将“资金池”列为重点整治项目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或者正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必须立即予以制止,所吸收的公款应当及时归还。单位或个人拒绝返还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 那么,什么样的P2P被怀疑非法集资呢? 简而言之,以下三种类型的平台需要保持警惕:首先,设计通过借贷要求向投资者出售的金融产品,或者先筹集资金,然后寻找借款人。二是通过平台上的关联公司发布虚拟贷款项目和虚假贷款信息,将平台视为“提款机”。第三种是通过“庞氏骗局”建立一个“现金池”,借旧迎新,依靠平台上销售的金融产品,如所谓的“新人出价”、“月月月宝”、“鸡营宝”、“定存宝”。其中一些是著名的在线贷款平台。 因此,任何以高收入为幌子的实际非法融资都是通过非法经营、虚假宣传、建立基金池、使用虚假项目等方式进行的。,将是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针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职业化和创新化趋势,整治行动应创新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建立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加强监测预警。 勒托·白一始终坚持只有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客观的原则才能净化混乱的网上贷款行业。勒图白一清晰定位的信息中介平台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高效、快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安全的投资环境。乐图白一与北京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北京融资性担保协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为引导北京P2P行业的合规和合法运营,净化网上贷款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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