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38家P2P高管向监管建言
本篇文章1670字,读完约4分钟
2015年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年。目前,银监会正在制定p2p网上贷款监管政策,预计将于今年内出台。1月31日,p2p网络贷款监管关键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38个知名p2p平台的高管出席了会议,其中包括CreditEase、新荣财富、派派贷款、网通财务、友利网、积木、奔腾、艾投资等。银监会创新司司长王艳出席会议,并与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本次研讨会由金融城和上海新金融研究所联合主办,网上贷款之家为协办单位。研讨会的一些观点是针对读者的:
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
在注册资本问题上,所有高管都认为应该有一定的准入门槛,以提高行业的规范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王艳认为,p2p需要设定一个特定的门槛,这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它需要一定的资本约束,资本不会太高,企业家无法承受。
新荣财富董事长祁阳提出实收资本的重要性。祁阳认为,3000万至5000万元的资金必须变现,不能认购,这笔钱不能提取。
合力贷款首席执行官刘枫表示:3000万至5000万英镑是合适的。如果太高,就不利于创新;如果太低,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另外,我建议实收资本,因为注册资本比较空。
网通财务管理董事长李焕祥表示,p2p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关键在于它是否有实力运营该平台。这种实力不仅是资本,还包括风险控制经验、风险识别能力以及团队是否能够支持平台的运行。
p2p单一贷款上限存在差异
是否应该限制单个p2p信用存在很大的差异。在问卷调查中,近50%的人支持限制,50%的人反对限制。
在研讨会上,久富集团首席执行官刘磊、贵行副行长刘尧等高管认为,p2p作为一种包容性金融机构,应该分散发放小额贷款,如果不加以限制,可能会导致杠杆率过高。他们建议,单笔贷款的最大比例,如5%,应根据p2p平台的资本来设定,银行单个最大客户的贷款限额为10%。
但中信金融首席执行官滩羊、金荣研究所所长孙明达等高管认为,p2p平台只是一个信息中介平台,其资本与贷款之间不存在清算关系。因此,用资本限制贷款规模和单笔贷款金额是不合理的。
目前,许多p2p平台都设立了风险准备金来应对坏账风险,为投资者增加了一道安全线。一些平台高管明确表示,p2p平台是点对点借贷中的点对点信息服务平台,不仅要为投资者提供刚性赎回,还要设立风险准备金。
沃沃贷款董事长肖明刚建议,参照银行业的存款保险制度和信托业的担保制度,p2p行业应形成一种制度安排,即各机构根据营业额提取相应的准备金或储备基金,交由统一的非营利组织保管,形成风险保护基金。
网上贷款系统必须独立开发
互联网金融是高度专业化的,对互联网设施的运行有很高的要求。王艳认为,it团队应具备基本能力,平台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安全性,能够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检查信息的能力。
新荣财富董事长祁阳认为,只有采用自主研发架构体系,网上借贷系统才能真正为平台运营保驾护航。如今,网上借贷系统的开发成本很高,所以很多企业花数百美元买回一个源代码,然后稍加修改就上线了。他说,p2p网络借贷系统在开发之前必须经过科学严谨的设计和开发。虽然购买源代码既便宜又方便,但却为系统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极大地限制了以后的功能扩展。
E-Loan.com首席执行官李宁认为,任何网络公司领导层的安全意识都是平台安全的首要条件。只有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提升安全措施的水平。其次,安全在平台技术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外,新荣财富董事长祁阳也认为,平台必须公开透明,平台所有者必须是实际控制人股东和大股东,并在营业执照中体现出来,以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加强社会和投资者对p2p平台的监管,为投资者的资本安全搭建防火墙。
据报道,上海市、上海新金融研究所和网上贷款公司联合对我向监管机构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设计重点关注p2p网上贷款行业发展中最关键的问题,如资本门槛、第三方托管、高管资格、包容性财务配额、信息披露原则、担保、线下网点等。研究对象主要是p2p平台和传统金融机构的高管,共收集了110份有效问卷。
标题: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38家P2P高管向监管建言
地址:http://www.iqulvyou.com/mqhy/8423.html
免责声明:全球名企网是集资讯和商务为一体的食品行业实用型资讯媒体,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全球名企网编辑将予以删除。